首先就是关于企业开具发票的问题。当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发票时,无论该业务是否“超经营范围”,都应该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。但是在新系统开具发票时,必须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编码,在一次交易中,买方、卖方、交易品名、类型都体现得非常清楚、准确,所以超出经营范围开具发票,且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差较大时,存在引起税局关注的风险。
那超出经营范围开发票要不要变更企业经营范围呢?这边建议分两种情况处理:①经常性业务:先到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,再由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相关税目,然后自行在开票系统查找、增加税目开具发票。②临时性业务: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,增加相应税目,自行开具发票。
再来看看关于企业零申报的问题。公司长期亏损,没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,企业所得税可以零申报吗?答案是不可以的,企业的亏损是可以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的,如果你做了零申报可就是给自己挖坑了,如果第二年盈利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,会造成企业损失。
假如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当月销售收入25000元,可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,可以零申报吗?答案是不可以的,按照相关规定,在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,应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。